南宁“1040”传销特大传销案宣判 九名传销“老总

号外深度 作者:号外深度2020-01-19 11:02

近日,安徽省怀宁县法院对一起“1040”传销特大传销系列案进行了宣判。徐某萍、陈某胜等九名被告人先后到广西南宁加入“1040阳光工程”(又称“连锁经营业”、“资本运作”)的传销组织,通过拉人头提成方式获利,从事传销活动。因犯组织、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获刑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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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宁打击传销现场

 

自2012年4月份至2018年4月份,徐某萍、陈某胜、黄某梅、江某明、黄某琳、徐某利、朱某杰、朱某生、徐某兵先后到广西南宁加入“1040阳光工程”(又称“连锁经营业”、“资本运作”)的传销组织,通过拉人头提成方式获利,从事传销活动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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